【导语】:参保人员发生的由个人垫付且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支付,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由个人垫付且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
3、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4、出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
5、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对应辅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流程
备注: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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