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丽水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丽水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各提取申请人填写的《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各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3、各提取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房屋类:
非房屋类:
提取流程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身患重大疾病提取;
2.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3.退休提取;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5.出国、出境提取;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
部分提取: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
1.支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提取:截止到《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之日起两年内。
2.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截止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购买拆迁安置房合同发生时间一年内。
3.购买现房提取:截止契税发票所载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年内。
4.购买期房提取:截止售房单位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发生时间一年内。
5.建造、翻建住房提取:截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时间两年内。
6.大修住房提取:截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时间两年内。
7.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取:分期偿还住房按揭贷款,贷款期间间隔一周年以上提取一次。
8.一次性提前归还住房按揭贷款提取:还清本息支付凭证的时间一年内。
9.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提取:按照先租住后提取的原则,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段为不超过提取办理月份之前的12个月。
10.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
到账时间:3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丽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办理等业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