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定居国外的申请人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
3、赴台旅游专用发票原件(由组团旅行社提供)及复印件
4、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表格由组团旅行社提供,粘贴一张2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可现场拍摄)
5、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遗失、被盗或损毁的,须提交证件作废声明(可到公安机关填写)或报案证明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申请表反面)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办理地点
缙云县公安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蓬莱路1号
电话:0578-3233112
丽水市公安局
人民路公安新大楼
电话:0578-2786114
松阳县公安局
西屏镇人民大街
电话:0578-8954100
丽水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05号
青田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鹤城街道鹤城中路34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人民中路284号附近
庆元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地址:新建路62号附近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15(工作日)
证件费: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